市政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一)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二)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市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三)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市直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市委、市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调整和处理各界人士合作的重要事项。
(五)组织委员视察、考察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其他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推动委员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六)认真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同老湾回族乡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联系,维护好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加强与各地洪湖商会密切联系,为他们在洪湖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密切与新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交流,创造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有利条件,凝聚共襄洪湖伟业强大合力。结合实际,进行有关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