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解读4 ——科普内容和活动方式

04-29 16: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解读4

——科普内容和活动方式

《科普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应当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科普法所指的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即包括科学知识,又包括技术知识。科学是指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客观规律的分门别类的知识体系。技术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积累起来,并在生产劳动中体现出来的经验、有适用价值的技能和方法。普及的科学知识,不仅包括自然科学,也包括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的科学知识。

倡导科学方法。科学方法是进行科学研究、社会实践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基本手段。科学方法可分为“知”的方法和“行”的方法,即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我们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观,树立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方法的理念和意识。在科普中进行倡导和传播科学方法,以使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它。

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思想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是指导人们行动的系统看法和理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科学思想的精华,是我国人民行动的指南和方向盘。

弘扬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是实现和坚持科学观念的勇气、心理和气质。科学精神一般包括,探索精神、实证精神、原理精神、创新精神和独立精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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