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解读3 ——科协是科普的主要社会力量

04-29 16: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解读3

——科协是科普的主要社会力量

《科普法》第十二条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的主要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一、本条确定了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普工作中的法律地位。  

长期以来,各级科协组织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还利用其从上到下的科普组织网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依靠广大科普工作者,面向农村、城市、企业和各界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群众性科普活动,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法根据科协的性质和承担的科普任务,将科协组织从其他科普主体中突出出来,依法明确了"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法律地位。

二、本条规定了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普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一是各级科协要在政府的指导下,依靠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依法开展各种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二是各级科协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其他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三是各级科协要利用其广泛的科普组织网络,集思广益,为各级政府科普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意见和建议,推动科普工作有效开展。

https://img.cjyun.org.cn/a/10087/202204/a5e107b3162e76d4c7927c162cc5cea6.png
{"appId":"wx7ea456f17016fc22","nonceStr":"tNEbI1qJvOLEmxFb","timestamp":1772557219,"signature":"2fe4eb44874e6335d868eb6253b93ef9754c7079","link":"https:\/\/m.yunshanghonghu.cn\/p\/11893.html","desc":"","title":"\u300a\u4e2d\u534e\u4eba\u6c11\u5171\u548c\u56fd\u79d1\u5b66\u6280\u672f\u666e\u53ca\u6cd5\u300b\u89e3\u8bfb3 \u2014\u2014\u79d1\u534f\u662f\u79d1\u666e\u7684\u4e3b\u8981\u793e\u4f1a\u529b\u91cf","imgUrl":"https:\/\/img.cjyun.org.cn\/a\/thumb\/10087\/202111\/ce7753716534ca41fd24ce633d5ab85f.png!w300_h300.png","debug":""}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