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12时,民警张宏俊在派出所对面快餐店用餐时,发现一名进餐馆的顾客十分眼熟,观察几分钟后,确定此人便是前段时间入室盗窃嫌疑人邓某。他不动声色地联系所内同事,从后方将邓某控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某交待:因手上没钱,想偷点值钱的东西换钱用。1月15日凌晨3时许,来到洪湖城区某小区,经踩点,他确定一栋三楼没有安装防盗网的房子。邓某顺着墙上的燃气管道爬到三楼,随后进入卧室的柜子里翻找东西,但未发现值钱的物品,见主卧室有灯光,担心室内有人会被发现,于是通过房间大门离开现场。
另查明:犯嫌疑人邓某2008年因入室盗窃,被潜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8年10月,因入室盗窃被黄石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20年6月因入室盗窃被沙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月23日21时许,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邓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刑拘。(刘立晨 余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