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成功识破被执行人企图通过“突击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为申请执行人王某追回了拖欠已久的劳务报酬15000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
案件源起:做工容易讨薪难
申请执行人王某曾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房屋玻璃安装及封窗劳务,活儿干完了,15000元工钱却被一拖再拖。王某多次催讨,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无奈之下,王某向洪湖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然我行我素,分文未付。案件随之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遇阻:名下竟无财产?
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展开全面调查,系统反馈结果却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账户余额、房产、车辆等信息均为“0”。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就在这时,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被执行人名下其实有一套房屋,是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未登记在被执行人本人名下。
火眼金睛:存款、房产“浮出水面”
承办法官迅速根据这一线索深挖,发现被执行人妻子名下不仅有房产,还有大额存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查实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个人应分得的部分可以用于清偿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法院随即依照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存款予以冻结。
荒诞一幕:冻结次日就“离婚”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存款被冻结仅仅两天后,被执行人妻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告知他们夫妻二人已在冻结存款的第二天赶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并在当日通过庭前调解达成协议: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各自名下债务各自承担。其意图不言自明——借离婚之名,将财产尽数划归女方,让没有财产的丈夫“顶雷”,以此对抗法院执行。
重拳出击:严正告知敲响警钟
面对如此赤裸裸的规避执行行为,承办法官当场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及其妻子:两人在债务存续期间,明知法院已经冻结相关财产,仍通过突击离婚的方式约定财产归属、意图转移财产,是公然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承办法官对其严肃释法,晓以利害。
案件告捷:迫于压力全部付清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面前,被执行人夫妇终于意识到,这点“小聪明”非但逃不掉债务,反而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二人迫于压力,随即将拖欠的15000元款项悉数付清。这起一波三折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至此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虚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不仅无法得逞,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任何心存侥幸、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是作茧自缚。洪湖法院将继续用足、用活各种执行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民生案件,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