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紧扣“税收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将税法宣传与民法典普及深度融合,组织“税收宣传辅导小队”走进辖区企业,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精准辅导,将法治服务送到企业生产一线,以“双法”合力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图为税务干部为纳税人讲解税费政策
“车间课堂”精准滴灌,厘清政策享受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以来,关于农产品“免税”与“应税”的界限成了不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盲区。洪湖市税务局结合企业需求,将普法课堂搬进生产车间,税务干部现场对照蔬菜加工生产线,手把手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区分直接清洗分拣的免税农产品与腌制熟制的应税货物。
“以前我们对不同加工环节的税务处理总是拿不准,哪些产品属于免税,哪些属于应税,中间的界限一直模糊不清。这次你们来车间对照产线逐一讲解,这种‘现场看、现场问、现场答’的方式,让我们一目了然,心里踏实多了。”湖北农发雪萝蔬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通过“车间课堂”,税务干部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从源头规范税务处理,准确享受政策红利,有效防范了涉税风险。
“前置服务”靶向施策,筑牢依法经营根基
“我们新车间刚开始规划建设,正愁不知道涉及哪些税种需要申报,税务干部了解后就主动上门,给我们把房土两税的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讲解的清清楚楚。在了解到我们新增的产线是专门出口国外市场后,还特意围绕退税政策、出口备案、线上申报等要点给我们进行辅导和宣传。”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
针对辖区内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有关新厂投资建设、新增进出口业务等关键节点的涉税难题,洪湖市税务局主动提供“前置式”风险提醒与政策辅导。围绕可能涉及的房土两税政策给企业逐一明晰条文规定,对于复杂的进出口业务提前进行辅导,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宣传小队在辅导中还将民法典中关于“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融入涉税辅导,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契约精神,为企业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绿色税制”协同发力,共绘生态发展蓝图
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洪湖市税务局将“绿色税制”理念与民法典绿色原则有机融合,组织宣传小队走进环保税征收企业,面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讲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引进环保设备、改进生产工艺,走绿色发展之路。
“去年我们投入资金进行了环保设备改造,起初还有些顾虑,担心成本太高。后来税务干部帮我们算了一笔账,环保投入不仅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缴纳的环保税少了,而且相关投入还能享受对应的税收政策优惠,进一步降低了我们的成本。技术升级后,我们产品质量也提高了,市场竞争更有优势。”某加工制造企业负责人在交流中坦言。洪湖市税务局通过“税法+民法”的协同宣传,把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和税收政策结合起来宣讲,让依法纳税与保护环境相融合,为企业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
下一步,洪湖市税务局将持续辖区内企业需求,推动服务下沉、政策上门,常态化开展“滴灌式”政策辅导,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和更优的税费服务,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税动能”。(通讯员陈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