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场法庭始终坚持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导向,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设备质量问题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调解达成协议、案款及时履行、原告主动撤诉的良好效果,以实质化解纠纷彰显司法担当,获得涉案企业认可。
2024年9月,原告武汉某公司向被告洪湖某设备公司购买一批设备,设备投入使用后不久,原告与被告交涉设备质量问题,但双方未能谈妥,后原告单方面将存在问题的设备退回给被告,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原告以被告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府场法庭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赔偿其他损失。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到设备存放地点现场勘验,直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及案涉设备的实际情况。经过详细的沟通和勘验,承办法官认为,案涉设备质量等专业性问题,需经过鉴定程序,而案涉标的金额较小,鉴定费用却不菲,鉴定不仅会加重当事人的负担,还会对双方后续合作产生负面影响。充分考量这些因素后,承办人从实质解纷的角度出发,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能达成和解。为尽快解决双方争议,承办法官组织开庭审理,经过审理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从法律、事实的角度,细致分析鉴定存在的风险和成本,引导双方理性思考,及时止损。在办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将剩余零配件退还被告,被告向原告退款11万余元并已履行完毕,案件办理得到双方满意,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次案件的妥善化解,既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了企业诉累,又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持续优化了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府场法庭将不断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质效,为辖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