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改革有关地区名单,洪湖法院成功入选了省级改革项目“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
此次项目主要是通过建立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推动涉诉行政机关依法自行纠错,增强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主体责任,助力行政机关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延伸行政审判职能,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开展自评自纠,及早纠正存在的问题,减少行政机关被动应诉;对可能败诉的行政案件,推动诉中化解和自纠程序深度融合,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及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这是洪湖法院第二次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创建试点名单,在此之前,洪湖法院曾入选“建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改革试点项目,顺利通过了省级的验收并获得表扬。洪湖法院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机制创新,不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洪湖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