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执行和解护民生

05-02 16:43  

“感谢洪湖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工作认真细致,使得我的赔偿款得以落实”“事情圆满结束,谢谢法官”,在一件交通事故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时通过微信向法官发来上述谢语。2025年4月23日,洪湖法院以充满人文关怀的执行方案,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迅速获得了赔偿款,高效化解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12月,张某驾驶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与韩某发生碰撞,致使后者受伤住院。2024年9月,经洪湖法院判决,张某需要赔偿韩某各项损失32000余元。面对赔偿款,起初手足无措的张某选择了逃避。韩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张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网络查控,年近七旬的张某,除了每月3000余元的养老金外,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银行存款也寥寥无几。

张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提供其身患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其丈夫身患肝癌,家里经济较为困难等相关证据材料,每月买药治疗都得要3000元左右,要求立马解除对养老金账户的冻结措施。法官耐心告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账户冻结需要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将款项偿还完毕。在得知不能立马解除账户冻结后,张某情绪激动,立马瘫坐在地上,手不住地发抖,疑似心脏病发。执行法官迅速给其服喂了其随身携带的药物,并迅速拨打120,送往医院救治,所幸在医院救治后,并无大碍。鉴于此,执行法官通过走访村委会并联系属地法庭了解到张某为人正直,勤劳肯干,还有孝顺的一儿一女。执行法官遂与其儿女联系,其儿女均表示,母亲有还款意愿,但是家里出现了这些变故,确实无力再偿还。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再次将双方相约至执行局调解,起初韩某情绪激动地表示自己家中也出现了变故,因另案的交通事故,导致了家里背负了数十万元的债务,不肯放弃一分权利。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情况告知申请人,若在扣除被执行人必要的生活费后,每月扣划实现权利时间较长,耐心引导韩某适当的让渡部分权益,以获得确定性的赔偿。另一方面劝说张某换位思考,并联系张某儿女将案件情况、执行过程,以及后续不履行义务带来的法律后果详细告知,通过承办法官耐心讲明情理、分析利害后,张某女儿表示愿意尽力帮助偿还。

在法官主持下,不断沟通,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定于2025年4月24日由其女儿向申请人支付25000元,该纠纷一次性解决。24日清晨,申请人向法官致电,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给付的25000元赔款,感谢法官的付出,让其感受到了法院的公正和效率。

案件的圆满执结,是洪湖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灵活办案的缩影。在执行案件中始终保持“刚柔并济”的原则,特别是面对交通事故纠纷、老年特殊群体等涉民生案件,更加注重法理情理的融合,通过考量各方实际情况,提出公平合理的和解方案,既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又避免机械执法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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