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2024年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公告

11-06 11:16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精神,规范各险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现对我市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时间安排

认证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

认证时间: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在上次资格认证后的12个自然月内任意选择时间进行认证,2024年1月1日起已在自助平台资格认证的人员,今年无需再次进行认证。

二、认证方式

1、通过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上自行认证(微信添加公众号“湖北12333”,点击左下角“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在资格认证中选择点击“对应参保险种”,然后按要求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直至认证成功。

2、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进入服务大厅,在资格认证中选择点击“对应参保险种”,选择本人身份验证或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点击开始采集人脸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将不能使用自助认证系统,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后再进行自助认证。

(二)对无法进行手机自助认证或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可联系原工作单位进行协助认证,原工作单位不存在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可到就近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认证或联系洪湖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16-2424159)。

(三)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年需自助认证一次。未按时完成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完成认证后次月恢复待遇,并补发。

(四)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请其家属在一个月内到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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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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