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有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荆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社有资金项目使用“跟踪问效”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5月7日,荆州市供销合作社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对洪湖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跟踪问效”现场督查。
工作组先后前往汊河镇幸福村、螺山镇洪卫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公益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审查,逐一查阅了资金使用会议纪要、项目合同、原始发票、支出凭证等资料及财务台账,重点核查了资金拨付流程、使用范围、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惠农实际情况。
工作组强调,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供销系统服务“三农”的核心抓手,专项公益类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精准滴灌、严格实行闭环管理,要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切实惠及广大农户,真正发挥资金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助力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
本次专项督查,既全面检验了洪湖市供销社有资金使用管理的实际成效,也精准排查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下一步,洪湖市供销社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细化项目全流程监管,持续提升社有资金使用能效,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