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货运市场秩序,排查整治相关安全隐患,近日,洪湖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针对辖区少数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货运企业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他们大胆创新,实施了“先普法,后执法”的新工作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行动初期,执法人员在市公路超限检测站、国省干道等重点区域,通过发放法规汇编、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货运经营从业人员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重点阐明无《道路运输证》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性质、安全隐患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普法宣传结束后,执法大队依法展开全面监督检查。在市公路超限检测站小港站,执法人员查获一例无《道路运输证》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经现场核查,取证,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实施了行政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营运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货运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辖区内从业人员的理解与支持,为筑牢道路运输安全屏障、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