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洪湖市政协召开九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协主席何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陈峰、熊瑛、白振华、陈再雄,秘书长刘世军参加会议。会议决定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至30日在新堤召开。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协商通过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通过《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
何刚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全面、准确、深入地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中去,全力以赴为加快“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在洪湖走深走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何刚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认真、细致地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会议高质量召开;要强化委员使命担当,市政协常委要积极引领全体政协委员,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富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与界别优势,踊跃组织并参与界别履职活动,悉心倾听民声、深入了解民情、广泛汇集民智,为全会的分组讨论和议政建言做好充分准备。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科学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会议还协商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报中共洪湖市委同意,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在新堤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中共洪湖市委书记魏朝东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洪湖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补选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听取《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及其他有关决议。
政协洪湖市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春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张春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向文等4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王向文、陈婧(女)、定志祥(回族)、龚振华等4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先明等8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王先明、冯炜、李娟(女)、李斌、杨向发、陈永红、徐娜(女)、程惠隆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增补王波等20名同志为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王波、卢元姣(女)、白洋、朱蓉(女)、刘蓓(女)、刘少瑾、闫涛、纪梦莹(女)、李杰、李华学、吴小菲(女)、张刚、张良、周健、高红梅(女)、涂佳男、曾靖、蔡志坚、熊强、魏新豪同志为政协洪湖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