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宁明县
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洪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紧急提示
(2022年第17号)
1月16日,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洪湖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一、2022年1月2日(含)以来有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旅居史的来洪返洪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告,并积极配合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不要前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
二、与上述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个人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对因瞒报、缓报、谎报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如非必须,请不要出境、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病例的地区。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洪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等报告,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五、请公众在处理境外邮寄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做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附:各乡镇区办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