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12-13 17:11   洪湖市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经营行为,12月10日,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上午,专项整治行动在新客运站、新人民医院等重点路段打响。行动中,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的不打表、议价、甩客、强行拼客、远距离拒载等营运乱象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场向出租车驾驶员分发《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行为规范提示》倡议,要求他们必须做到安全行车、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我市出租车行业形象。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治措施三个阶段进行。通过此次专项整治,逐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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