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司机“领证前一课”:旁听危险驾驶案庭审

06-02 09:59  

领证前先“上课”,这不是普通的理论培训,而是一堂直击心灵的法治警示教育堂。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一批即将领取驾驶证的“准司机”,旁听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公开庭审,以“现场式”“沉浸式”普法,为新司机们扣好安全驾驶的“第一粒扣子”。

庭审现场:一堂“零距离”的法治警示课

2026年5月11日,洪湖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与以往庭审不同,旁听席上坐满了特殊的“听众”——他们都是即将正式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驶员,怀揣着对驾驶的期待,认真聆听这堂“法治必修课”。

庭审中,审判员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四名被告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人依次发表了公诉意见并进行了法庭教育。面对法庭的审判,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行为深刻忏悔。法庭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当庭进行了宣判。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严谨庄重,准驾驶员们全程聚精会神、认真聆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

联动创新:把法庭变成“驾校”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得益于道路交通巡回法庭独特的“地利”优势。作为设立在市交警大队旁的专业化法庭,道交巡回庭与交警部门实现了无缝联动,将庭审警示教育与驾驶证申领流程有机结合,让准驾驶员们“听完庭审,即刻领证”,实现法治教育与便民服务双向赋能。

“刚听完庭审就来领证,这种‘仪式感’让我印象深刻。”一位刚领证完的驾驶员表示,“现场旁听比任何文字或者图片的展示都要震撼和生动,拿到驾照之后,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以案为鉴:系好安全驾驶的“第一粒扣子”

组织准驾驶员旁听交通肇事案件庭审,是道交巡回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创新举措,也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通过“现场旁听+以案释法”的形式,让“准司机”们在领证前直观感受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后果,将“安全文明驾驶”的理念深植于心,从源头预防遏制交通违法犯罪发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场特殊的“领证前第一课”,不仅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更是一次深刻的生命教育。洪湖法院将持续深化部门联动,创新普法形式,引导每一位驾驶员以案为鉴、心怀敬畏,坚守安全线,自觉践行文明驾驶理念,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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