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环资司法“组合拳” 守护流域生态安澜

07-20 23:19  

近日,市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审结李某、吴某非法狩猎行政处罚非诉审查案。从禁猎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违法事实认定,到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性审查,再到非诉执行裁定,环资审判庭以“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为标尺,形成“刑事侦查—行政监管—司法裁判”闭环,让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打击“无缝衔接”,彰显对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的司法态度。

机制协同:打破壁垒的“生态保护共同体”

法院联合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联合机制,打通“行刑”“刑司”衔接堵点:检察院移交线索时,同步衔接证据固定、违法事实认定;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后,司法审查全程监督程序合法性;法院裁定并强制执行后,信息回传形成“处置—反馈—完善”闭环。这种跨部门、全流程协同,让环资违法打击从“单兵作战”升级为“协同会战”,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四项举措:赋能生态治理

此案是洪湖法院环资审判“四项举措”的生动实践。审判机制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三合一”审理模式,让环资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研判,确保同类案件裁判尺度统一,为生态保护提供专业司法支撑;巡回审判深化:发生在沿湖区域的案件,环资巡回审判让群众“近距离”见证环资违法后果,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强化生态法治宣传,与“法治夜校”“典型案例发布”形成多维普法矩阵;协同治理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为刑事犯罪线索移交、行政处罚非诉审查强制执行筑牢协作根基,凝聚多部门、多环节合力,构建生态保护“朋友圈”,为生态法治保护装上“协同引擎”;修复模式探索:“现金赔偿+劳务代偿”双轨制,为环资违法处置提供“惩治+修复”完整方案,推动“破坏者”向“守护者”转化。

从个案办理到机制构建,洪湖法院环资审判庭以“司法惩戒—生态修复—社会共治”为路径,用行动诠释“守护生态、司法担当”,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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