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14时,洪湖市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7月2日,“长江2020年第1号洪水”在长江上游形成,受三峡出库流量调控影响,长江中下游干流水位持续上涨,7月3日12时,长江螺山水位31.01米,超设防水位0.01米。7月3日8时,东荆河唐咀水位28.54米,超设防水位0.04米,10时,黄家口水位29.50米,达设防水位,且水位仍将持续上涨。据预测预报,未来一周长江流域将有三次强降雨过程,受降雨影响,乌江中下游、三峡区间、清江、汉江中下游、洞庭湖湖区及长江中下游干流将明显涨水,我市长江、东荆河水位仍将持续上涨。
根据目前全市汛情灾情,符合《洪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有关启动三级响应的条件,经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汪卢伟、邵永成同意,市防指决定于7月3日14时,启动洪湖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洪湖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后,分管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坐镇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相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防汛责任人和预案规定,进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预警,加强督办,加强值守,加强巡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