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政府工作报告》
《十一》
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促进农业更高效
农村更美丽 农民更富裕
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坚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扎实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65万吨以上。
优化淡水养殖品种结构,大力推广河蟹“3+5”、无沟化稻田养虾等新模式。支持螺山、小港、大同、大沙建设万亩生态养殖基地,滨湖、燕窝、沙口、龙口、峰口建设万亩绿色种植基地。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精准对接省十大农业产业链,严格落实“藕七条”,着力打造“洪湖莲藕”产业链。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力争莲藕产业综合产值达150亿元。
走好品牌强农之路,组织市场主体参加各类农交会、农展会,推进洪湖莲藕“千城万店”,打造全国水生蔬菜头部品牌。
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持续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加强农村房屋用地建设管理,落实好村民建房规划选址及审批工作,实现房前屋后、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力争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
支持老湾试点建设全域生态数字乡村。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农村公路76公里,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