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02-20 09:59   市教育局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荆州最新气象服务专报,我市近期将有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致灾风险较高。为确保学生安全返校,按照荆州市教育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除高三年级外)正式开学时间为 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有特殊原因还需延迟开学的学校,需提前向市教育局报备。各学校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专题会议,将开学时间调整的通知精神务必传达到每一名师生家长。同时,要精准掌握师生返校情况,提醒师生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对于因天气原因返校困难的师生,可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各学校开学前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提前排查整改校园及周边隐患,特别关注车棚、屋顶、食堂、老旧校舍等建筑的安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或具有建筑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和检查,确保校舍安全;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应急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同时,要提醒学生、家长关注天气预报,加强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

3.各学校在开学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杀,彻底清运校内垃圾和冻断树枝,确保师生出入平安顺畅; 要科学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落实教科书课前到校、人手一册;要组织教师提前备课,2月26日按课表正式上课,并根据天气情况组织好开学典礼。

4.各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报告信息,保持通信畅通。必要时,可采取校车停运、调整作息时间、停课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洪湖市教育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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