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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1:31  

国内


★国务院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公安部推出1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小型汽车驾驶证6月1日起将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省内


★4月10日零时起,全国铁路运行图进行调整。记者从荆州火车站获悉,调图后,新增1对汉口至荆州的周末线列车,44对途经荆州站的动车组列车车次重新编号。由于列车开行情况及对数与今年第1次调图保持一致,所以本次调图对荆州市民出行总体影响不大。

 

★10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长湖省级湖长王艳玲深入潜江、荆州实地调研长湖湖长制工作,并召开现场推进会,听取荆州、荆门、潜江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委书记何光中,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段昌林,副市长邓应军参加调研活动。


市内



★4月10日,市长沈先武先后来到螺山镇、老湾回族乡、洪监高速沿线等地,督办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在螺山镇、老湾回族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现场,沈先武在实地察看了项目施工进度,详细了解了全市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情况后,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快施工进度,抢工期、抓时效,认真做好厂区周边景观布置和道路规划设计等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在实地检查了老湾回族乡和平村、丰垸村、老湾村等地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后,沈先武要求,各乡镇区办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补齐产业短板,大力扶持绿色环保产业;要加强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结合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下水道,推进“厕所革命”落实;要做好饮水安全、乡村公路沿线绿化、污水处理、危房改造等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沈先武还察看了洪监高速螺山镇至老湾回族乡沙洲村段施工建设现场,要求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洪监高速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合理规划沿线园林绿化、林木种植方案,让洪监高速沿线更绿、更美。

副市长罗华伟参加督办。

 

★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带领视察组,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参加视察。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毛绪亮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望江路与爱国路路口、人民路与望江路路口等处,重点对道路设施、安全标识、交通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实地了解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视察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借助全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等平台,加大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要加强道路交通严管力度和部门联合的凝聚力度,特别是交通执法力度和横穿马路的管理力度,做到严格执法,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利用好各自的职能综合执法,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要加大智能化管理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动智能化城市建设,保障我市道路畅通、市民出行安全。

 

★近日,洪湖东分块腰口隔堤工程征迁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就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了会商,并就近期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在听取了洪湖市、省洪工局以及腰口隔堤参建单位关于腰口隔堤征迁工作情况和施工亟待解决的问题汇报,以及洪湖市相关乡镇分别就涉及的工作任务的表态发言后,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难奋进,迅速推进洪湖东分块腰口隔堤工程征迁工作。洪湖市东分块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地方政府要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强力推进,按照既定目标,实现交地突破,确保不影响工程施工;省洪工局要科学合理调配资源,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履行合约,上齐人员、上足设备,掀起施工高潮;各参建单位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认真研究施工临时水系问题,优化方案,完善措施,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近日,洪湖市农机办在戴家场镇举办农机化转型升级暨春季农机化生产推进活动,打响了春季农机生产第一仗。

与会人员参观了聚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流水线播种育秧现场,各种全程自动化、智能化、高效率的播种育秧方式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兴趣。随后,大家观摩了农机闹春耕作业演示。在演示现场,灭茬机、起垄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电动施肥机、离心式施肥机、播种机、履带式旋耕机、轮式旋耕机、铧式犁、圆盘犁来回往返轮番演示。

随着此次活动的开展,我市万台农机将投入春耕生产第一线,掀起全市农业生产春耕备耕高潮。

 

★4月9日,洪湖市语文“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在戴家场镇中心学校举行。活动以“探索主题学习新策略,构建自主发展新课堂”为主题,邀请北京华樾教育语文课程教研院二部主任潘继云老师、湖北省特级教师讲师团成员许丽芬老师主讲示范课,我市青年教师张明澈、刘盼分别主讲了研究课。

 

★为了提高广大驾驶人法治、安全、文明意识,营造平安交通环境,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4月8日,洪湖公安交警公布了5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2017年6月1日20时许,喻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武汉市沿S103省道往峰口镇行驶,将车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李某撞倒,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喻某驾车逃离现场。

2017年12月19日20时许,陈某驾驶轿车从大沙湖管理区往龙口镇方向行驶,将公路上的行人李某撞倒,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陈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2018年2月19日19时许,谢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城区往峰口镇方向行驶,当车行至S214省道洪湖市汊河镇路段时,将路上行人陈某撞倒,造成陈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谢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2018年6月16日20时14分许,姜某驾驶鄂小型普通客车,从城区第八中学附近往望江路方向行驶,将公路右侧同向行人何某撞倒,造成何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姜某弃车逃逸后于当日21时40分用手机拨打110报警,于次日清晨6时向洪湖交警投案。姜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2018年2月20日20时30分许,吴某驾驶轿车,从监利县前往洪湖市,当车行至汊河镇路段时,将路上行人沈某撞倒,造成沈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后吴某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吴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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