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近期,洪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扫黄打非”等工作,组织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打击违规经营。

执法人员不定期突击检查园林路等歌舞娱乐场所,重点检查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并与各经营场所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要求各经营场所业主严格遵守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相关规定,合法守法经营。

后期,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娱乐场所经营行为。
(通讯员:朱劲松 编辑:蔡芳华 编审:吴琪 于倩 监制:李友华 总监制:黄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