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

03-22 18:59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按照清廉洪湖建设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洪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建设“清廉公积金”作为贯彻落实“清廉洪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实抓具体,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多措并举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

聚焦压实清廉责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清廉公积金建设,制定了《2023年度“清廉公积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转作风,坚持讲党性、讲原则,强学习、提素质、增本领,做好廉政勤政表率,推动打造清廉公积金取得实效。

聚焦深化清廉教育。把党风廉政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心中有纪、行有所止,心中有责、担当作为,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聚焦强化清廉监督。将清廉公积金建设纳入各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进一步强化公积金资金的日常运作管理,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积金资金使用。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增强日常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

聚焦建设清廉作风。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为引领,将清廉建设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出台助企纾困阶段性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共同渡过难关,积极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合理贷款需求,落实增额度、缩时限、降首付等多项利民惠民新举措。贯彻落实双优化“十要十不准”规定,进一步完善中心管理制度,推动干部主动履职作为,提供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公积金服务,助力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胡慧   编辑:蔡芳华   编审:吴琪 于倩   监制:李友华   总监制:黄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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