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0-24时,我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重点人员中检出,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相关重点人员已第一时间管控到位。经初步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7:11月27日-12月3日,沙口镇街道农贸市场、沙口镇街道中通快递、沙口镇街道和润家金龙超市,峰口镇建峰路绝世铭串、峰口镇伍峰路张亮麻辣烫。
请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离洪、返洪主动报备,不信谣,不传谣。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不执行相关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