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10年了,我们终于全部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 在拿到最后一笔执行款时,刘某、袁某等14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14名申请执行人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纷纷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近日,洪湖法院成功执结了14起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陈年积案,帮助14名申请执行人全部追回了拖欠10年的借款,这14名申请执行人之中,年龄最大的有77岁,年龄最小的也有49岁,平均年龄在63岁以上。
2012年至2013年,时任洪湖某小学出纳的杨某,以做生意差钱、儿子购房装修急需现金周转等各种理由,先后向身边同事刘某、袁某等14人借款,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等债权人多次向杨某夫妇催讨未果,分别向洪湖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支持了债权人的诉求。杨某夫妇在案发后跑到外地躲债,未如期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14起案件系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于同一时期分别对相同的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决定将这14起执行案件作为系列案件并案执行。经过执行干警的反复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的协议,申请执行人在利息方面做出巨大让步,被执行人杨某夫妇以其工资和将来退休后的工资偿还欠款。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案以和解并长期履行的结案方式结案后,执行干警一直在持续跟踪并及时跟进案件的执行情况,根据杨某夫妇的财产情况,依法每年对杨某夫妇的工资账户进行两次划扣和冻结,划扣到工资款后,及时对工资账户予以续行冻结,执行款一到账就立刻发放给14名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经过24次划扣22次冻结,最终于2022年11月完成了最后一笔执行款的划拨和发放,全部案款执行到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