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内办结清晰简易案件,7日内办结争议不大案件,30日内办结相对复杂案件。”自“1730”服务模式推广以来,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落实实施,2022年1月至5月成功调解案件20件,调解成功率达72%以上,较2021年同期提升了20%。
下阶段,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全面启动“要素式”办案模式,通过庭前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要素提炼,在庭审和裁决阶段,只针对有争议要素事项进行调查、辩论、分析和论述,优化庭审程序、缩短庭审时间、精简裁决文书、提升仲裁效能的效果,进一步推进推动劳动争议案件“速调快裁”。(刘婷 周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