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纯玉到检察院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06-11 10:26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  

6月10日,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纯玉、洪湖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谈文莉、副主任陈邦武一行到洪湖市人民检察院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野陪同调研。

胡纯玉一行参观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文化墙

胡纯玉一行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胡纯玉一行参观案件管理中心

胡纯玉一行参观院史馆

       胡纯玉一行先后参观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文化墙、“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院史馆;随后召开洪湖市人大视察工作汇报会。


洪湖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谈文莉强调,检察院要认真落实《洪湖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

洪湖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邦武就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行指导。

胡纯玉表示此次活动中,朱野检察长亲自介绍展板,陪同参观案件管理中心、院史馆,准备详细的台账资料,组织专班人员召开座谈,感受到了洪湖检察的温暖,并留下深刻印象,检察院成绩有目共睹,社会各界对洪湖检察的认可度、满意度高。

胡纯玉强调:

公检法司的工作责任和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洪湖检察继续加强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公平公正司法。在检察工作中要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对于亮点工作加强宣传,规范备案,提高发文质量,积极主动作为,运用法律思维,加强法治建设。

胡纯玉指出:

洪湖检察机关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交流,特别是监司委的交流沟通,实现互联互通,对于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疑问积极联系,共同协作将工作圆满完成。

朱野检察长表示:

感谢市人大和人大代表对洪湖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不断加强和法律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对《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学习,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发文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作者: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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