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口法庭“诉前调解”解民忧 便捷高效暖人心

06-10 15:33   市人民法院  

为强化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人民法庭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省心、省力、省时、省钱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诉前调”取得阶段性成果。

峰口法庭在立案窗口专门设立人民调解员办公室,截至今年5月底,峰口法庭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81件,结案69件,已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为52.17%,案件类型涉及离婚、抚养、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峰口法庭委派调解员肖晓红的辛勤努力。

肖晓红是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退休干部,因为对法律工作的热爱,2021年通过洪湖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成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法庭委派的调解员。基于在原单位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及考取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证获取的心理知识,肖晓红处理起案件游刃有余,耐心细致,是当事人心目中的“热心大姐”,当事人有案件到法院来之后,主动要求找她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乡土民情,用兼顾法理情的方式化解矛盾,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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