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04-25 15:55   市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业务学习,提高检察干警依法履职能力,4月25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学习。

会上,检察干警们热烈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在交流沟通中充分理解指导性案例在释法说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让指导性案例成为司法评判的“参照系”。

检察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对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相关法律知识储备,更加明晰了办理该类案件的方式方法。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野强调,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对办案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是指导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方式,每一个案例都是一个生动的教材,每一个办案过程都是精彩的法治故事,案例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有利于明确类案法律适用规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有利于开展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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