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所队联合将“刷卡”大盗绳之以法

04-19 12:08   市公安局  

4月12日,经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至此,等待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2022年2月26日,在接到乌林镇某村民曾某胡报警电话后,市公安局乌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案发地,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曾某独自一人在家,家中卧室内有明显翻动痕迹,而曾某惊慌原因是放在枕头边的手机也被偷了,迹象表明小偷是在和村民零距离的情形下,实施盗窃的。据此,民警一边对报案人进行安抚,一边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经侦查,民警发现嫌疑人手法娴熟、行窃老道。随后民警请求局刑侦大队给予技术支援,对案发现场作了进一步勘验,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进而通过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

3月4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使用塑料卡片刷门的方式在洪湖多地实施入室盗窃,累计盗窃手机、笔记本电脑、金银首饰等物品价值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检察机关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吴道敏 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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