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贯彻落实双优化工作“十要十不准”规定

03-09 09:26   洪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3月4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关于扎实开展双优化“十要十不准”规定公开承诺活动的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优化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规定的学习,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共识和合力,从严从实精准贯彻落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服务责任,为洪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和环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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